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25-00327 |
分 类: | 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其它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确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25-00327 | 分 类: | 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其它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确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丰满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吉市丰政房征〔2024〕3号),决定对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申请报名,2025年1月10日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评估机构候选名单的公告,15日内报名参加农业附着物与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各仅一家公司报名,故选定的评估机构为:
农业附着物评估:吉林市信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吉林信诺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被确定为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