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吉市住建规〔2024〕2号)文件及政策解读要求制定如下流程、申报材料等有关事项。
一、可享受补贴的前置条件
(一)购买的房屋为本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
(二)购房时间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日期为准;
(三)申请家庭互助购房补贴的购房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必须在同一小区内(是指在同一规划地块内的小区,以不动产权证书和规划平面图为准);购房人其一必须已满60周岁,其他购房人为其子女。
(四)申报“成家一套房”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在可申报范围。申报人可到就业创业地所在县(市)区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缴税 :申请人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二)申报:购房人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三)审核: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负责资料审核,并向财政提交用款计划;
(四)发放:财政资金下发后,将补贴款存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三、申报补贴所需材料及受理时限
(一)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1、5-8,15-19页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5、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 该类购房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1、5-8,15-19页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5、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6、商业贷款第一、二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原件。此确认单需还款满2年后由房屋贷款银行出具。
* 该类购房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
(三)家庭互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1、5-8,15-19页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5、能够证明购房者关系的相关证明 原件或者复印件,关系证明用于证明购房者之间为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人事档案、出生证明等;
6、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 该类购房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四、补贴金额
(一)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不受套数限制,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套给予购房人1.0万元住房消费券补助、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给予购房人1.5万元消费券补助。
(二)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不受面积、套数限制,按照1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额度给予15%财政贴息,贴息期为2年,满两年后财政贴息一次性发放。
(三)家庭互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注:以上补贴金额以现金形式存入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
五、申请补贴办公地点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昌邑区雾凇中路600号,原雾凇路客运站,吉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10楼)
(二)受理时间:受理时限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2:30-15:30。
(三)咨询电话:
船营区:62041116 丰满/高新区:62066414
昌邑区:62030403 龙潭/经开区:62056414
附件:第一、二年实际支付商业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
初审初校:王淅民 复审复校:刘晶颖 终审终校: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