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住建局,高新、经开分局:
为做好公租房年度配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市政办发〔2015〕22号),市保障办制定了《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轮候方案》和《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轮候方案》
2.《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
吉林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轮候方案
为做好公租房摇号轮候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多方监督。摇号现场由公证员公证,申请人代表、主管部门、媒体代表进行监督。摇号结果一式两份,经代表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公证处封存备案,一份由市住建局留存。摇号结果由市住建局和各区政府在网站公开。
(二)随机排序,依序轮候。所有轮候顺序号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生成的顺序号依次排列在前一批次轮候顺序号之后。
(三)序号唯一,分组轮候。随机产生的轮候顺序号按照从小到大排序,每个申请人对应唯一顺序号,顺序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困难程度等情况实施精准保障,将申请家庭分为四类:优选家庭、非优选家庭、优先家庭、非优先家庭。每类申请家庭按照轮候顺序号分组轮候。
二、摇号轮候人员
本次参加摇号轮候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吉林市公租房202301批次轮候,且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当中为合格状态;
(二)摇号前已经各城区复核,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三)本人自愿参加摇号轮候。
三、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2点。
(二)地点: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四、现场公证和监督
每次摇号由23名现场代表组成,人员组成如下:
(一)江城公证处公证员3名;
(二)申请人代表10名,均从申请202301批次公租房并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中随机产生。其中:船营、昌邑、龙潭、丰满各2名,经开、高新各1名;
(三)住房保障部门代表7名,分别由市住建局、船营、昌邑、丰满、龙潭、经开、高新住建局主管领导组成;
(四)媒体代表3名,分别邀请主要媒体记者组成。
五、摇号程序
根据场地设置及时间安排,通过一轮摇号产生轮候顺序号,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摇号代表。10位申请人代表按各区报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台抽签,抽出1名现场按键摇号代表,其余代表为现场监督代表。
(二)宣布摇号规则。主持人宣布摇号轮候规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组织摇号轮候。现场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明细(公证处事先公证,封存在专用U盘中)导入微机摇号系统。摇号代表按动摇号键,摇号系统随机匹配,现场生成轮候顺序号结果。
(四)登记摇号结果。当场打印轮候顺序号结果,摇号结果由江城公证处、市住建局各自留存,任何人不得更改。摇号轮候结果通过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及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
(一)市保障办负责摇号总体组织调度、技术保障、录像照相、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代表引导、现场管理、结果公开。
(三)公租房申请家庭配租轮候顺序摇号是公租房配租工作重要的环节之一,事关群众利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轮候顺序摇号风险应对和群众稳定工作。
附件2
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租房年度配租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配租原则
按照住房保障政策,为实施精准保障,公租房配租以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为主,其他保障家庭为辅。
(一)房源分组,家庭分类。
根据房源楼层、有无电梯等情况,将配租房源分为四组:优选房源、非优选房源、优先房源、非优先房源;根据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困难程度等情况,将摇号配租家庭分为四类:优选家庭、非优选家庭、优先家庭、非优先家庭。
(二)人房匹配,分组摇号。
每类摇号配租家庭数与每组的配租房源数一致,分组进行摇号配租。公证处在摇号配租前对配租的房源和申请家庭名单进行分组封存。
二、摇号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均为腾退房源,共计187套,根据分组原则,最终确定:优选房源75套,非优选房源51套,优先房源30套,非优先房源31套。
三、摇号配租人员
本次参加摇号配租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吉林市公租房轮候排序,且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当中为合格状态;
(二)配租前已经各城区复核,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三)本人自愿参加摇号配租。
四、摇号配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
地点:吉林市住建局6楼会议室。
五、摇号配租现场公证和监督
现场设监督代表21名。
(一)公证处公证员3名;
(二)住房保障部门代表7名,分别由市住建局、船营、昌邑、丰满、龙潭、高新、经开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
(三)申请人代表8名,船营、昌邑、丰满、龙潭各2人,由各区住建局组织随机选取且具备本次摇号配租资格的申请人组成;
(四)媒体代表3名,邀请主要媒体记者组成。
六、摇号配租程序
根据场地设置及时间安排,现场摇号分为四轮进行:第一轮为优选家庭摇号;第二轮为非优选家庭摇号;第三轮为优先家庭摇号;第四轮为非优先家庭摇号。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摇号代表。参加配租的申请人代表入场时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顺序号,1至4号申请人作为摇号代表,5至8号申请人作为监督代表。
(二)宣布摇号规则。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规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组织分组摇号。4位摇号代表依次上台按动摇号键,通过摇号配租系统分4组随机配租房源。
(四)登记摇号结果。摇号结果由江城公证处、市住建局各自留存,任何人不得更改。摇号配租结果通过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及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其他事项
(一)入户办理。
经摇号获得住房的申请人,须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入户通知》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
1、请申请人接到各区住建局或街道社区通知后,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到房源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申请验房,验房后确定入住的家庭,填写《公租房入户查验表》。2024年4月22日各区住建局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报送至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办理入住时间及地点:申请人本人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3:30)到吉林市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地址:船营区鞍山街昌茂花园东门对面,鞍顺园小区西侧网点(临江门转盘北行200米)。办公电话:66690922。
3、申请人持租赁合同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二)违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列入住房保障家庭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1.配租前审核合格并进入公租房配租名单公示后,放弃配租资格的;
2.自动放弃已配租到公租房的;
3.配租到公租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租金或签订《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八、职责分工
(一)市保障办负责公租房配租的总体调度组织、技术保障、录像照相、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代表选取、数据统计报告、配租结果公开等工作。
(三)公租房配租事关群众利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租房配租的风险应对和群众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