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分)局,全市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巩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各项要求,检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我局于2023年8月22日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共组织了3个检查组。由质监站、安监站、建筑市场监察支队、市墙改中心、市散装水泥中心派出人员参加。本次检查对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设项目进行考评复查,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68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项。对吉林市城区9个民用建筑工程项目(4个居住建筑,5个公共项目)进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其中8个绿色建筑工程项目(3个居住建筑,5个公共建筑)。
本次检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聘请质量、安全专家和检测机构参加的双随机监管模式,采取“监管干部+专家”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项工程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在现场进行反馈。本次检查共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反馈意见书》74份;《建设项目整改通知书》7份;《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10份;《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安全监督抽查记录》12份。发现的各类问题均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整改完成并回复各检查组。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受检工程中绝大多数项目按照省厅和市住建局的要求开展了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各方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行为管理上较为规范,工程管理、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在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中落实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大多数项目都落实了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达标率达到94.7%,但个别项目距标准化管理工作达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提升,但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
(一)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责任意识不强,实名制考勤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考勤未达80%合格标准。
2.个别项目未能在现场提供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件。
3.个别项目建筑材料采购支付凭证不全未能在现场及时提供。
4.个别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无法定代表人名章、无签订日期。
(二)文明施工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未及时苫盖、固化或绿化。
2.个别施工项目消防器材(数量、规格)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
3.个别项目土方作业时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施工项目存在安全管理制度无针对性、未按照相关制度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少数工种(外墙抹灰工、外墙苯板操作工等)无操作规程。
6.部分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缺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源调查、 风险评估报告。
(四)质量管理方面
1.部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个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引用规范错误或内容与实际工程无关。
2.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签章不全或日期漏签,个别项目技术交底内容不详细,人员签字不全。
3.部分工程未编制检测实验计划和检测方案。
4.个别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记录不全,未及时收集检测报告。
5.部分工程混凝土观感质量缺陷较多,维修未按照技术方案施工。
6.个别工程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缺乏有效保护措施,有缺棱掉角的情况。
7.个别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达不到80%。
8.个别工程缺少样板引路或样板引路与实际施工方法不一致。
9.部分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旁站记录内容不全。
10.个别工程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附件不全,混凝土施工记录与旁站记录及混凝土运输单时间上相互矛盾。
(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1.部分项目未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
2.个别项目存在使用的墙体材料无复试报告就投入使用的情况。
3.存在未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及监理细则现象,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绿建实际工作开展不到位。目前,吉林省尚未出台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绿色建筑意识不强,存在对专业标准和政策掌握不足,绿建相关资料不齐全,绿色建筑仅体现于设计层面的情况。
三、通报表扬的项目
(一)项目管理方面
1.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新建部分)
2.吉林市红旗大桥(文山路-新城大路)项目
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建设项目
4.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
主要亮点:项目管理机构清晰,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人员变更程序合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符合要求。实名制工作开展落实到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考勤率均达到合格标准,合同管理方面内容真实、齐全,签订规范。建筑材料及设备采购、租赁合同齐全,签订规范,购买主体单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凭证及材料设备采购和租赁台账相关凭证(证明)材料齐全。
(二)文明施工方面
1.红旗大桥项目
7.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
12.星光江城C3区
主要亮点:红旗大桥项目建立了VR体验馆,施工现场推行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设置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使管理人员能有效实施安全监督工作。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召开了2023年吉林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提高了地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上述项目实施安全管理三级培训考核机制,对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安全知识掌握牢固,施工人员并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四)质量管理方面
1.吉林市红旗大桥(文山路-新城大路) 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2.吉林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项目
3.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三期 (4、5、6、10、11、12 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4.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2#、7#、8#、9#)
5.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新建部分)1#-6#
6.丰满区高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区项目
7.小白山棚户区一期(吉林天润城)四街区二标段二组团 C28#、C31#
主要亮点:上述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标准化管理水平较高,严格按照我省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质量标准化评价得分较高;“样板引路”工作中样板制作规范;现场管理正规、标准,质量管理成绩显著。
四、通报批评的项目
(一)项目管理方面
年产 5000 吨表面处理中间体、700 吨钝化剂项目—3#丙类装置项目。实名制考勤相关人员未达标准,施工现场资料不齐全,未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二)文明施工方面
1.北大湖御壶温泉国际度假村。施工现场无降尘措施,裸露土面、土方等未苫盖,现场扬尘严重;施工现场出入口无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带泥上路。
2.吉林市船营区第九小学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无车辆冲洗设备。
3.年产5000吨表面处理中间体、7000吨钝化剂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无降尘防尘措施。
(三)安全管理方面
1.北大湖御壶温泉国际度假村。未对非制式安装吊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信号丝索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吉林市船营区第九小学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临时用电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模架支撑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自由端过长;钢筋作业区大部分区域无防护棚。
3.年产5000吨表面处理中间体、7000吨钝化剂项目。落地式双排脚手架连墙件部分缺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四)质量管理方面
1.吉林建龙25万吨高品质新能源电磁材料项目35KV开关站。未提供植筋检测报告;没有开展样板引路。
2.吉林建龙25万吨高品质新能源电磁材料项目一标段。试桩记录内容不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不符合要求,没有日期和审查结论;预拌混凝土未提供合格证,没有出场检验报告。
3.莱德化学年产5000吨表面处理中间体、700吨钝化剂项目。现场未开展样板引路;进场材料复试报告不全;未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见证取样记录内容不全。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筑市场监察支队及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提高认识。对于本次检查中反映出的我市在建建设工程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对照自查、及时整改。
(三)夯实责任。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高重视,加强宣传,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附件:
1.吉林市2023年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总表(房建工程)
2.吉林市2023年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市政工程)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