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批 受理编号X2JL202109240092(省内编号415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2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局转办第30批受理编号X2JL202109240092(省内编号4159)不是重点案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X2JL202109240092(省内编号4159):来信:昌邑区雾凇桥车辆噪声夜间扰民。桥下菜市场环境差,垃圾乱堆,影响周边环境。
第一个问题:“昌邑区雾凇桥车辆噪声夜间扰民。”
(一)基本情况
雾凇高架桥(吉林大街至松江东路)全长1878米,桥宽17.5-33米,2013年开始建设,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于2015年交付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管理。2017-2019年,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三期组织建设雾凇高架桥隔音板工程项目,于2019年9月末完工,共设置隔音板约2500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3批省内编号2962号案件部分重复。目前为办结。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冯麟凯、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桥梁管理所所长王洪光、桥管员宋泽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雾凇高架桥桥梁主体已安装隔音板。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9月19日委托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选择雾凇桥三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的检测报告,昼间户外噪音值分别为62.7分贝、65.7分贝、60.0分贝,夜间户外噪音值分别为57.4分贝、60.0分贝、58.1分贝。因雾凇路为城市主干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昼间户外噪音应低于70分贝,夜间户外噪音应低于55分贝。现场检测时发现,雾凇高架桥白天货车禁行,检测指标不超标,而夜间大型车辆行驶时轮胎和发动机产生的噪音、汽车鸣笛、货车驶过桥梁伸缩缝产生的震动是高分贝噪音的主要来源,导致加权平均后的最终检测指标超标。
快速路噪声污染是当前各城市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降低噪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从设施改造、交通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彻底解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一同委托专业机构对雾凇高架桥全线的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分析,科学制订改造方案和管理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2021年9月27日,交管部门已在雾凇高架桥上设置了区间测速装置和禁止鸣笛标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雾凇高架桥上交通管理,严格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噪音。
为进一步完成案件整改改造,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启动了雾凇高架桥安装声屏障工程,工程内容为雾凇高架桥安装声屏障、安装交警测速设备等配套设施。由于受全国多地区新冠疫情影响,声屏障生产厂家产能受限,材料无法按进度发货进场,工程于2022年10月22日开始施工。由于进入冬季后气温骤降,无法满足声屏障安装施工工艺中对温度的控制要求,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于2022年冬季暂缓施工、于2023年2月复工、2023年3月20日竣工,共安装隔声屏1005米,交通测速设备2套。工程竣工后,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委托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检测,莱美检测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检测结果为噪音未超标。
此问题目前已办结。
第二个问题:“桥下菜市场环境差,垃圾乱堆,影响周边环境。”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昌邑区雾凇桥桥下菜市场,目前仅有一处仓储(主要储存各种生活日用品)在经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为办结。
2021年9月27号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雾凇桥下菜市场实地踏查,经查,内部为一处仓储公司在经营,市场内部地面干净、整洁,没有乱堆乱放,但市场外部正门两侧存在两处生活垃圾,已于2021年9月27日当天清理完毕。
(三)问责情况
无
(四)案件办理人员
主办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件调查人员: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桥梁管理所副所长孟春梅等
案件审核人员: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副主任田海龙
案件包保领导: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任 高光宇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
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副主任 田海龙
联 系 人:田海龙
联系电话:15943298817
协办部门:昌邑区人民政府
案件调查人员:莲花街道办事处 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科员 王阔
案件审核人员:莲花街道办事处 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科长 王佳媛
案件包保领导:昌邑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赵蕴韬
昌邑区人民政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昌邑区委老干部局 综合科科长 周 冉
联 系 人:周 冉
联系电话:13578517856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