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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1-03245
分  类: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标      题: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1-03245 分  类: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标      题: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10416G0082-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02012082202710310691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建设聚合车间、纺丝车间等主要生产车间,引进国际国内先进设备,形成年产碳纤维原丝15万吨的规模, 其中一期、二期、三期各建设4条原丝生产线,合计12条原丝生产线。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2.3 建设工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工期:2021年5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1321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本项目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投资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设计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需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技术合格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额为18379.98万元;设计控制价为国家收费标准的70%;施工控制价为建筑工程费的95%(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化纤工程)设计专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化纤工程)设计专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单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2020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设计单位资质满足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化纤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2019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以及近6个月(2020年10-2021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11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19日上午08:00至2021年5916:00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ggzy.jlcity.gov.cn)。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0432-64820009、CA证书办理电话:0432-63688340),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ggzy.jlcity.gov.cn)。

4.2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2-6368832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jlcity.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2021年5100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jlcity.gov.cn)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1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3932

5.3.2投标保函: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7〕4号、吉建管〔2018〕1号、吉林省住建厅第504号通告、第523号、第572号通告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应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办理。投标人也可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1535460844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8号

联系人:蔺瑛琦

电话:178431028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2-64805615邮箱:jljwjgdw@163.com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邮编:132001

 

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须知

1.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其余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进入。

3.招标人(采购人)原则上限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从重点防控区域或国外归来隔离时间不到14天的人员也不得进入交易中心(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的除外)。前述不得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4.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超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原则上限制一人。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吉事办”APP小程序(未提前准备好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APP小程序,但因下载注册“吉事办”而错过开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专家通道离开,代理机构等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