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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0-17490
分  类: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中国吉林国家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0-17490 分  类: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中国吉林国家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01209G0420 -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吉林国家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地下人防工程)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7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吉林市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吉林国家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地下人防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监理

2.4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5计划工期:2021120-2021年36日(共计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一标段工程施工:人民币598.1772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二标段工程监理:人民币1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08:30起至2021年1月10日16:00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0432-64820009、CA证书办理电话:0432-63688340),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2-6368832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1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一标段11万元、二标段0.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7〕4号、吉建管〔2018〕1号、吉林省住建厅2019年第504号通告、第523号通告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应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办理。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5459

5.4使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的投标人应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康泰路235号

联系人:冯宇     电话:0432-66381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解放大路银龙大厦十楼 

联系人:徐小龙      电话:0432-646404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 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