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17-0950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2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市建设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建【2017】26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2月17日 |
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17-0950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2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市建设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建【2017】26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2月17日 |
吉市城建【2017】26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市建设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住建局),各施工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7号),及省建设厅相关规定要求,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决定开展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2017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持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省建设厅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它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培训形式
学习方法:信息终端自学培训或网上自学培训;
考试方法:学习达到培训课时要求后,打印准考证进行集中考试。
三、继续教育程序
1、报名、确认。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报名、确认时间为
2、学习。三类人员培训学习课时:A、B证累计学时不少于30小时,C证累计学时不少于40小时。参加网上培训学习的,要按照“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系统”操作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建设安全信息网(www.jlsjsaq.cn),进行点击进入吉林省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系统(吉林市),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登陆即可参加在线学习;参加信息终端学习的,直接登陆继续教育板块学习。建设工程“三类人员”员自学培训时间截止为
3、考试。学习达到课时的“三类人员”,在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进行集中考试,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将吉林市建设安全管理群上(QQ群号:550429709)通知。
四、培训要求: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通过“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记入本人基础信息,作为本人证书有效期满后延期的主要前提条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三类人员”,有效期满后直接进行延期;未按要求接受年度继续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三类人员”,有效期满后不予延期。
2、“三类人员”同时持有A、B证的人员,每年只需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附件:2017年度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