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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5-0500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标      题: 市建委严格建筑市场管理改革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5-0500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标      题: 市建委严格建筑市场管理改革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市建委严格建筑市场管理 

改革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 

  

日前,市建委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提出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共同努力,积极应对“三大挑战”,深化落实“三个推进”,力争实现“五个提升”。 

一、认清形势,克难求进,积极应对新资质标准实施、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业税收“营改增”三大挑战 

这些工作已进入关键节点,面对严峻考验,一定要适应新常态,主动迎接挑战,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克难求进的勇气,变被动为主动,努力把冲击和影响变得最小。 

1、加快实施建筑业企业新资质就位201511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相比老标准,对人员要求、业绩考核、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工程承揽范围等变化很大。依据相关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只能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保住原有资质等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是我市建筑业面临的最大考验,施工企业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一定要在人员储备、资质换证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2、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今年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关键一年。核心是查处和打击建设单位8种违法发包,施工企业7种转包、8种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或个人8种挂靠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外、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禁止担任项目负责人、与信用评价挂钩等行政管理措施。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企业。对外埠企业,取消参与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投标资格,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3、稳步推进建筑业税收制度“营改增”改革。按照国家深化改革的部署,今年要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应缴税款计算方式的变更,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对建筑行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加强财务和内部管理,按照“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的要求,做好“营改增”模拟运行,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过渡。 

二、创新发展,优化结构,推进企业发展政策引导、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创新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发展政策引导。省政府已出台支持建筑业支柱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目前正在积极开展调研,谋划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发展政策。今年,全省30户重点扶持企业名单中,我市的中油化建、吉化北建、吉化华强、一建等6户企业被列入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同时,我市依据近两年产值完成情况和信用评价情况确定鑫丰、冶建、金成等11户企业纳入市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录。这些企业是我市建筑业的中流砥柱,将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重点扶持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企业也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积极开拓建筑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行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2、优化结构,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新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为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我市将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总量规模适宜,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比例合理的总体要求,精减低资质总承包企业,引导发展环保、石油化工、机电安装、防腐保温等高附加值的专业承包企业,大力扶持与培育劳务作业企业,构建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建筑业企业总分包结构体系,实现大企业“强而精”,小企业“专而尖”。一是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强强联合。支持企业通过现代化产权制度改革,合并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积极搭建平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特别是石油化工等优势企业带动设计、施工、监理等拓展域外市场,力争今年实现域外产值50亿元。三是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大政策扶持引领力度,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化,即设计标准化、施工装配化、构部件生产化,扩大试点示范,鼓励施工单位联合设计、建材、构配件等生产单位,组建产业联盟,拓展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四是支持企业走工程总承包道路。增强融资能力,积极参与PPP投资建设,拓宽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强化外埠企业入吉管理服务。放宽准入条件限制,加强事后监管,支持外埠企业本地化经营,对外埠企业入吉设立的子公司,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支持其发展。 

3多元培训,推进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新资质就位的带来的人才调整,做好人才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一是积极开展11类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计划,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目标地培养人才。积极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固定,职责明确、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三是鼓励大型企业开办农民工夜校,推行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务用工实名制,提高生产一线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增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规范管理,优化环境,力争实现“五个提升” 

1、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促进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对资本金不足、手续不全、资质不够、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对停工整改不合格,强行施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招投标资格6个月,在新资质就位中严格监管,并视情节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二是优化行政审批管理。建立权力清单,简化审批前置条件,推行电子审批。研究推进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剥离,逐步放开建筑领域技术服务市场。三是改进推行临时开工许可制度。对重点工程、保障房回迁安置项目,在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继续发放临时施工许可证,保证项目早开工、早建设、让群众早受益。四是继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进一步推行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投标保证金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担保。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2、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促进企业现场管理能力提高。积极组织开展省、市级标准化管理工地考评工作,围绕工程项目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建立符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抽调企业相关专家年内集中开展2-3次考评,力争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30个,其中,市管施工现场争创示范工地15个,外县(市)各争创2个,各区、开发区分别争创1个。要强化考评结果应用,落实好“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对被评为省、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在投标时予以加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提升我市建筑企业整体水平。 

3、提升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促进诚信奖惩机制的规范运行。建立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名录,采集、审核、汇总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建立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适时对外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一是完善信用档案管理。将信用记录信息与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库相结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和管理联动。二是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逐步开放诚信行为信息,维护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诚信行为核查汇总情况,及时在吉林市建设信息网公布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三是强化诚信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4、提升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促进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放开非国有投资商品住宅项目招标范围,强化招标过程监管。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直接发包,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对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发包应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分包工程。禁止抬高招标门槛,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投标条件。 

5、提升“禁实”、“禁现”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节能减排整体提高。坚持闭合管理制度,建筑节能从设计、图审、备案、施工、监理和验收六个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实现“六统一”。严格落实“禁实”、“限粘”、“禁现”有关规定,将工作重心由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延伸。落实好新型墙体材料市场准入机制,抓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对商品混凝土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协调财政部门对企业的技改项目、设备更新给予资金扶持。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减免政策,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水泥专项资金应收尽收。实施墙改基金先期收缴制度,实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收尽收、应返必返。 

  

  

市建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