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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1-0966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4日
标      题: 三级建筑业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4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1-0966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4日
标      题: 三级建筑业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4日
流程(项目)名称: 三级建筑业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
流程(项目)编号: 111
主办部门: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
项目类型: 先审后批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全文)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全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全文)
 

申报条件:

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的均可申报。
 

前置审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9、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10、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审批流程:

步骤

                    办理事项

时限

执行人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2

陈锦旭

第二步

审核材料,现场踏查;

10

陈锦旭

第三步

做出审批决定;

    2

陈锦旭

第四步

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

陈锦旭

咨询电话 :    0432-4820073                监督电话:0432-4820110     0432-4820150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