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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17日
标      题: 企事业单位房改售房审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17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17日
标      题: 企事业单位房改售房审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17日
流程(项目)名称: 企事业单位房改售房审批
流程(项目)编号: 142
主办部门: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项目类型: 先审后批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务院[1998]23号)(十二)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

《吉林市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的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具体工作。

 

申报条件:

出售的公房应具备《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

前置审批:

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一)《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审批书》(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契约书》、《购房职工有关情况证明》(三)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四)教师证、劳模证、离退休证、职称证明、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个人交扩大面积费、购房款、维修资金票据

审批流程:

 

步骤
办理事项
时限
执行人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改综合处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1
刘龙
第二步
房改综合处审核。
13
刘龙、徐岩
第三步
核准后,房改综合处出具《产权转移通知书》,售房单位持《产权转移通知书》和购房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
吴敌
咨询电话:0432-62450827
监督电话:0432-64820110 0432-64820150

 

承诺时限: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改综合处承诺单位200件以内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