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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0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标      题: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0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标      题: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流程(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流程(项目)编号: 111
主办部门: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
项目类型: 先审后批件
审批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

《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持下列文件、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申报条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前置审批:

 

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五)其他需要的材料。

 

审批流程:

 

步骤
办理事项
时限
执行人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即办
周淑芳
第二步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即办
周淑芳
第三步
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即办
周淑芳
咨询电话:0432-64820065         监督电话:0432-64820110             0432-64820150

 

承诺时限: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承诺: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