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0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标      题: 建筑施工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12-0930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其它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标      题: 建筑施工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9日
流程(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
流程(项目)编号: 111
主办部门: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
项目类型: 先审后批件
审批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建部建质[2008]76号文)

 

申报条件:

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2、 已经由具有相应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安装企业安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3、 已经由安装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

4、 已经委托经过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5、 已经由施工使用单位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 已经向施工使用单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安装工程资料核验合格,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前置审批:

 

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1、《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4、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及安装装拆卸合同复印件1份。

5、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6、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7、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8、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审批流程:

 

步骤
办理事项
时限
执行人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1
张蕾
第二步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5
张蕾
第三步
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明
1
张蕾
咨询电话:0432-64820069          监督电话:0432-64820110 0432-64820150

 

承诺时限:

具备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