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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5-03070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农指〔2025〕012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5-03070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农指〔2025〕012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10天(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单位名称和地址: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314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62049190  jlsczjnyc@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
  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拨付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吉市农组〔2025〕9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拨付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吉市农函〔2025〕3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2万元,其中:昌邑区111万元、船营区118万元、龙潭区116万元和丰满区127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408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20804/14/15/16”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科目。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齐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要求。此次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各级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资金监管重点,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各县(市、区)应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7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应分别达到59%、84%和100%的绩效考核要求,各个月份均应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各县(市、区)要严守财经纪律,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优先保障库款需求,决不允许挤占挪用。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虚假列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数据准确反映项目进展。
  四、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公开公示要求。要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吉林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吉市财农指〔2025〕0121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