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4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金融企业):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4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吉金局联字〔202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2024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吉金局联字〔2024〕2号)的申报须知、申报和使用要求。
(二)县(市)区项目资金申请材料须经当地金融办、财政局审批。各县(市)区金融办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本级资金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各级金融办按申报项目分类,形成本地资金申请报告及清单,并由地区金融办汇总本地区资金申请材料报送吉林市财政局。资金申请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清单和申报材料扫描件(不报纸质版)和相关佐证资料数据电子表格,同时上报2023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各级金融办填写附件2相关内容,申报单位填写附件3相关内容。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清单报送吉林市财政局。
二、联系方式
(一)“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支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站开展助农贷款对接服务”、“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白彤阳 金融服务处 0432-62049702
(二)“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鼓励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境内上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迁入上市公司”项目。
徐中华 资本市场处 0432-62049717
(三)“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项目。
马春杨 地方金融管理一处 0432-62023256
(四)“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典当行健康发展”、“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健康发展”、“鼓励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项目。
姜家桐 地方金融管理二处0432-6206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