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2-00082 |
分 类: | 教科文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教指〔2021〕48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2-00082 | 分 类: | 教科文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教指〔2021〕48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21﹞1197号)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2620万元,其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08万元,幼儿园资助奖补资金12万元。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一、收支分类科目
执行中,该指标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资金使用方向
1.支持补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一是支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支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三是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2.幼儿园资助奖补资金。用于在我省学前教育资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幼儿园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三、几点要求
1.各区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各区要认真落实《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要按不低于省定标准足额保障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
3.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幼儿资助制度,中央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抵冲地方财政对幼儿资助的投入。各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全国学前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4.各区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3号 )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5.各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2022年1月20日前,由各区教育、财政部门将2021年绩效完成情况和2022年绩效目标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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