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10585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社指〔2021〕37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10585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社指〔2021〕37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关于下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吉市养老改革发[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民政部门项目审核和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区4460千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执行中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第“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附:财政拨款明细表(不下发)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