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1-10581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农指〔2021〕38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1-10581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农指〔2021〕38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的通知

船营区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33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项目资金的函》(吉市农函〔2021〕25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千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决算评审等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吉市财农指〔2021〕380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