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8862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社指〔2021〕34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8862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社指〔2021〕34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71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184.6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执行中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0310卫生健康”科目,单位支出列入“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市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上述补助资金核定已扣除了吉市财社指[2020]567号文件提前下达部分。各地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前提下,可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继续用于改革前各地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的相关项目。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分配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