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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1-08854
分  类: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标      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发文字号: 吉市财发〔2021〕8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1-08854 分  类: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标      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发文字号: 吉市财发〔2021〕8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0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军 委托代理人:王军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二、基本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要求,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未载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四标段、塑胶操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2、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材料

  本次检查的五个采购项目均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记录材料。

  3、评审专家人数不符合规定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四标段:该项目为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专家应为5人,实为3人。

  4、未见评委个人详细打分表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一标段、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二标段、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工业机器人PCB异型插件工作站及离线编程软件购置项目未见评委个人详细打分表。

  5、未见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相关凭证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一标段、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二标段、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三标段、发热门诊改造项目、工业机器人PCB异形插件工作站及离线编程软件采购未见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相关凭证。

  6、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

  (1)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四标段:成交通知书发出日为2020年4月17日,退还保证金之日为2020年4月27日。

  (2)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2020年4月23日,退还保证金之日为2020年5月6日。

  三、处理决定和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七条、《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并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吉林市财政局。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公司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