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7343 |
分 类: | 综合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综指〔2021〕28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7343 | 分 类: | 综合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综指〔2021〕28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9日 |
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第1批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吉财债指〔2021〕598号),现转贷并拨付你区2021年第1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09000千元,其中: 15年期109000千元,年利率3.47%,收入功能分类科目列“1101102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216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项下对应具体科目。
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请你区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按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签订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协议。
附件: 下达指标明细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