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0-08042 |
分 类: | 资产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4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发〔2020〕1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0-08042 | 分 类: | 资产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4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发〔2020〕1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24日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
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等重要资产信息;汇总表由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反映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二)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三)分析报告是按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总体情况、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资产管理促进改革、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工作情况,以及对相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二)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部分。
1、电子材料。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所有单位单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2、纸质材料。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A3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报表封面要签章齐全)、分析报告。
(三)涉改部门报送主体
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复资产划转和账务处理情况如实编报资产年报,确保不重不漏,同时做好资产年报与财务决算报告主体的衔接,特殊原因导致未履行资产划转程序的单位,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四、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重要基础,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做好协调,扎实推进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二)夯实基础,把握政策。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年终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范围。
(三)认真审核,提高质量。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区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完善审核机制,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保障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对本年度和上年度相比重大数据变动、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等现象,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资产年报审核和考核工作,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做好分析,强化应用。各单位应当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全面深入反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情况。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
(六)网络培训,避免集中。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1月中旬下发报表通知并开展了集中培训,相关培训材料及通知已上传至QQ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开展集中培训布置的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可采用网络培训、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确保疫情防控和资产报表工作“两不误”。
资产报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联系。
联系电话:62049105、62049046(业务)
0431-88550575、0431-88550574(久其软件公司)
QQ工作群:43504136。
附件地址:http://czt.jl.gov.cn/,登录财政厅门户网站后,可 在“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吉林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