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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工作流程

吉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客观、严谨,根据《吉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公开信息拟制处室负责稿件草拟工作,报处室分管负责人初审后,由拟稿人负责填报《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二、由拟制处室负责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局办公室指定专人针对信息标题、格式、语句、文字、标点符号以及是否涉密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复核。如存在问题,返还草拟处室,调整后重新报送审核;如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反馈草拟处室。

四、拟制处室负责报主管局长审签。

五、信息中心专职信息员、副主任、主任逐级对公开信息关键字词进行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发布到局网站。

附件: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审核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