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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577207X/2022-03717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公开属性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577207X/2022-03717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公开属性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关于《吉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公开属性政策解读
  
  公开属性:公开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借鉴江苏等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吉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突出明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明确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提出工作要求。从强化源头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联动、强化社会共治8个方面,明确了28项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