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21-0128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3日 |
标 题: |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审批规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应急发〔2021〕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21-0128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3日 |
标 题: |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审批规则(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应急发〔2021〕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审批规则(试行)》的通知
吉市应急发〔2021〕1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订《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审批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审批规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现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市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令)中《特种作业目录》范围内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在吉林市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审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申请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应当仔细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附件1),填写申请表(与申请类别对应,附件2至附件7),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一栏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补换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请人应填写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补发换发申请审批表(附件8),由承办人核实后,为申请人补换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考试。申请人参加理论考试的,考试系统当场生成理论考试成绩;
申请人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评员当场出具实操考试成绩单,申请人和考评员在成绩单上签字,申请人考试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发证。
第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以考试期次为单位建立健全审批档案,审批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表(与申请类别对应);
2.理论考试成绩单;
3.实操考试成绩单(特种作业首次申请);
4.理论考场考试记录表;
5.实操考场考试记录表(特种作业首次申请);
6.《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补发换发申请审批表》 (补换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证)。
第六条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批档案保存3年,特种作业人员初训档案、延期复审档案保存6年,复审档案保存3年。考试全过程录像资料保存3年。
第七条 按照30号令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的申请人,可以免于相关专业的培训,直接申请考试。以上人员考试合格后按首次申请程序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八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诚信档案,失信申请人信息将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培训机构,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令)第三十五条处理。
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开展安全检查或者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加大对“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的检查力度,发现“三项岗位”人员存在违反44号令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及时各知其考核发证机关,由考核发证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第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吉林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首次申请)
3.吉林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延续申请)
4.吉林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首次申请)
5.吉林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延续申请)
6.吉林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核发证申请表(首次申请)
7.吉林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核发证申请表(复审、延续申请)
8.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1
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申请人在申请考试发证时,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申请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不再提交身份、学历、健康、从事特种作业情况、证件有效期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审核后留存)。发证部门依据申请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申请相关事项,并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等手段,在考前、考中、考后对申请人的承诺信息进行动态核验。为顺利完成申请,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一、签署承诺,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署并加按手印,不得由他人或培训机构代签。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做出承诺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申请书原件(含承诺内容)。
二、对无法核实的信息,以及曾在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资格考试发证部门要求申请人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三、申请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考试发证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失信申请人信息将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培训机构,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处理。
五、对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的人员,资格考试发证部门将采用公示、抽查、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吉林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发证申请表
(首次申请)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事项 |
金属非金属矿山 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 口 金 属 冶 炼 口 烟 花 爆 竹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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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申请人是我单位职工,同意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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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主要负责人首次申请考试报名条件,身份信息、申请信息等所有申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意代为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吉林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发证申请表
(延续申请)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事项 |
金属非金属矿山 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 口 金 属 冶 炼 口 烟 花 爆 竹 口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申请人是我单位职工,同意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意见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主要负责人延续申请考试报名条件,身份信息、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所有申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吉林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
(首次申请)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事项 |
金属非金属矿山 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 口 金 属 冶 炼 口 烟 花 爆 竹 口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申请人是我单位职工,同意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申请考试报名条件,身份信息、学历证明等所有申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意代为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吉林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申请表
(延续申请)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事项 |
金属非金属矿山 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 口 金 属 冶 炼 口 烟 花 爆 竹 口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申请人是我单位职工,同意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延续申请考试报名条件,身份信息、学历证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所有申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意代为申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吉林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核发证申请表
(首次申请)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操作资格初训认定种类 |
电工作业 |
焊接与热切割 作业 |
高处作业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其他类别 |
|
高压电工作业口 低压电工作业口防爆电气作业口 电力电缆作业口 继电保护作业口 电气试验作业口 |
熔化焊接与 热切割作业口 |
登高架设作业口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口 |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口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口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特种作业人员首次申请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具备初中(含)以上学历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如有隐瞒愿意接受给予的任何处理,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 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意代为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吉林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核发证申请表
(复审申请口 延续申请口)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一寸)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操作资格初训认定种类
|
电工作业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高处作业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其他类别 |
||
高压电工作业口 低压电工作业口防爆电气作业口 电力电缆作业口 继电保护作业口 电气试验作业口 |
熔化焊接与 热切割作业口 |
登高架设作业口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口 |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口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口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吉林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对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延续)申请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具备初中(含)以上学历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从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未发生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行为。上述陈述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人承诺年满60周岁后不再从事特种作业工作,证书作废。 本人委托培训机构办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申请并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培 训 机 构 承诺 |
申请人已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测试成绩合格。该学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满足申报要求,我机构无代申请人签字现象,学员信息在国家平台填报无误,如有错报,我培训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意代为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 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主要负责人口 安全管理人员口 |
金属非金属矿山 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 口 金属冶炼 口 烟花爆竹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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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 作业 操作 证 |
电工作业 |
焊接与热切割 作业 |
高处作业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其他作业 |
|
高压电工作业口 低压电工作业口 防爆电气作业口 电力电缆作业口 继电保护作业口 电气试验作业口 |
熔化焊接与 热切割作业口 压力焊作业口 钎焊作业口 |
登高架设作业口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口 |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口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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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或换发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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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意见 |
经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补发(换发)。 审核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