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18-08511 |
分 类: | 安全与生产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安监发〔2018〕8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18-08511 | 分 类: | 安全与生产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安监发〔2018〕8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吉市安监发〔2018〕84号
吉林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
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汛期非煤矿山隐患整改的通知》(吉安监管非煤〔2018〕205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安全监管局成立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鞠剑峰任组长,下设二个督导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刘 卓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处长
成 员:李兆芳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主任科员
沈怀忠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副主任科员
(兼联络员,电话:15043288510)
检查地区:桦甸市、蛟河市、中新食品区
第二检查组
组 长:于利民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副支队长
成 员:冷福春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科员
翟宝华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科员
(兼联络员,电话:13944209994)
检查地区:磐石市、永吉县、舒兰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经开区
每个检查组配备专家2名。
二、检查范围
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查5-10户非煤矿山企业。
三、时间安排
8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对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组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对汛期重点工作进行检查(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是对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实施跟踪问效,确保按照规定排查到位,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发现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发现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移交处理。
(三)各巡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附件:1. 尾矿库汛期重点工作检查表
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汛期重点工作检查表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