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18-0850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安委办发〔2018〕3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577207X/2018-0850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安委办发〔2018〕3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18日 |
吉市安委办发〔2018〕34号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提高事故预防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合力奏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一)开展主题宣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等方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设立专栏宣传。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和主要街路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5小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市、各级宣传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
(三)举办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6月1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我市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部分城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区企业,参加主会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企业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咨询台;各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要自行组织集体安全宣誓活动;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市内各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基层向一线员工开展现场宣讲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各县(市)区不少于20户企业,各开发区不少于10户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1户企业。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传习所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纳入各地传习所讲习内容。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上。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治理年推动“五大治理”、实现“五大转变”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
(八)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本单位、本行业所发生的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九)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十)开展行业专项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
三、“江城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同时在我市开展“江城安全行”活动。“江城安全行”活动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本次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配合实施。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责任、安全科技、依法治安等4个主题,组织我市主流媒体成立“江城安全行”采访团,深入基层,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全社会推广宣传。同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和领导。将“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要将“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全市活动总体方案,市级层面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切实做到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二)强化宣传报道。会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重点,统筹协调各类主流媒体报,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全市活动开展。
(四)强化应急保障。要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于5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人员名单 ,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本)及其他相关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韩雪峰 64805700
电子邮箱:fgc4805699@163.com
附件1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
3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32.安全连着你我他 平安幸福靠大家
33.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34.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35.严为安全之本,松为事故之源
36.安全警钟长鸣,幸福伴你同行
37.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38.把安全带上岗,把幸福带回家
39.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40.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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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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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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