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居民住宅亡人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月中旬以来,我市接连发生居民住宅亡人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1月15日,船营区众安雅苑住宅楼4单元502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经调查为吸烟引发火灾。1月29日,龙潭区新吉林小区33栋3单元楼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2月1日,蛟河市永泰小区70栋2单元401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火灾原因为卧床吸烟。上述3起亡人火灾均发生在居民住宅,充分暴露出街道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针对近期亡人火灾事故多发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受疫情防控影响,社会公众聚集场所暂停营业,大多数群众居家活动时间空前增加,家庭用火、用电量激增,住宅火灾发生概率增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住宅亡人火灾频发多发现状,从服务民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强化对街道、社区消防工作指导,提高居民住宅火灾防范能力和水平。
二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和电气火灾整治工作,督促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联合开展检查巡查,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以及居(村)民楼院的网格化排查。要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清理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及时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等隐患。对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加大检查力度,广泛开展冬春季防火提示,督促业主、租赁、经营等各方主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继续深化巩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指导街道、社区建立完善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指导基层网格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居民住宅、群租屋和小商店、小门面、小作坊等小场所的消防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亡人火灾。对发现的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特别是违规住人问题,消防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督促尽快整改。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要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的特点,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发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消防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住宅区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重点加强对居民、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及儿童的宣传教育,并指导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要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媒介,全方位、多层次、高频次地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曝光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常识,营造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强大声势。
五要切实做好初起火灾扑救准备。要针对近期寒冷天气用火用电增多、夜间火灾风险增大等实际,作出专门部署,发动各类基层网格组织加大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消防救援队伍要对微型消防站建设、区域联防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能够调动周边力量就近处置。全市消防救援站要加强对居民楼院连片区域的熟悉演练,提前掌握住宅区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一旦接到火灾报警,第一时间调集充足有效力量,快速到场、有效处置,坚决做到灭早、灭小。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